HPV疫苗可以算得上是個好東西,它的「好」在於能針對人類乳突病毒與女性子宮頸癌的防治工作方面的「突破」,但這個突破應該屬於一個「安全的開始」,而非廠商有意無意地塑造成「子宮頸癌疫苗」的階段。甚麼東西才配稱為疫苗呢?一、是給人體免疫系統作「訓練,演習」,以便免疫系統認識並製造好必要的防衛武器,當日後一旦遇到真正病原的時候,可以馬上發揮作用。二、有效度最少八成以上,譬如說一百萬人注射,最少其中八十萬人能完全免於疫病。現在每個小孩都必須注射一系列疫苗,衛生署還有接種卡確實紀錄大家的注射過程,這些疫苗保護力都超過九成以上。現在的 HPV疫苗,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估計,假定全美國初經來潮少女(假定尚未開始性生活)全面注射 HPV疫苗、理論上最佳狀況是全部的 HPV散播都受控制,在這個「最佳狀況」下,預僅美國女性子宮頸癌逐年下降,最佳可降百分之三十左右。以「最佳狀況」的保護力是百分之三十,實在不配稱為疫苗,不可以與我們平日注射的其他疫苗作比較,僅能說是一個「安全的開始」。
目前台灣有兩種合法的 HPV疫苗,一種是兩價,包含 16和 18型,另一種是四價,包括 6、 11、 16和 18型,這樣子保障夠不夠?感覺上是不夠,目前已知的 HPV超過一百五十種,但是臨床上許多是「百年一遇」的有品種,從民國九十一年開始做 HPV的 DNA研究,至今接近八年、有紀錄的 HPV共有二十九種,出現最多的是6型,其次依序是 11型、 16型、 52型。所以從品種型號來看,四價疫苗涵蓋率大約只有七分之一,但如果以臨床發現機率來看, 大概可以涵蓋八成的病例,所以仍然是有一個頗大的「破洞」,但「實用性」來看這個涵蓋率是差強人意,可以接受的喇!有一個頗有趣的問題,很多男性關心自己可不可以打 HPV疫苗?以美國官方態度是「不建議」,但打了也應該是安全無虞的。原來現代醫學是非常講究証據的,以前所有的臨床藥理試驗全部都在女性進行,男性方面完全空白沒有資料,所以「不建議」,但這是基因重組疫苗,安全性沒有疑慮,所以才有上述的結論,所以打不打,男性同胞們可能要用「自由心証」了。